|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组织二级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和考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对象:所有思政人员。
凡是具备以下条件中任何一个条件者均可报名直接参加国家心理咨询二级考试。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
(2)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三年;
(3)具有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20日前。(考试时间:11月22日)
3、培训考试费:3600元。
(自己先垫付。待考取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后按规定到学校人事处报销;如未能一次性通过资格考试的,须参加补考,补考后仍未能通过考试的,学工部给予报销50%的学费和全额补考费、差旅费。差旅费按照财务处稽核并报学工部签批后,方可报销)。以上收费标准含培训和报考费用,其中先前考试已经一科合格的,仅收取单科100元补考费(不合格科目可参加一年有效期内的两次考试中的任意一次补考)。
4、报名材料:报名的老师须填写《浙江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表》和《台州学院教职工非学历(学位)培训进修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学校相关部门的意见由学工部统一代送签署。二寸照片2张(其中1张照片顶端粘贴在报名表下方空白处,照片要求:1、免冠2寸黑白,或者白底彩色近照 2、相片尺寸:48X33mm 3、头部尺寸:宽:21-24mm,长:28-33mm),身份证复印件1份。其中1张照片贴在照片框中,另1张照片的顶端部分粘贴在报名表下方空白处,方便取下后做证书时使用)。
5、报名联系人:临海校区 金彩云老师 629559
椒江校区 董立达老师 661519
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二○一五年六月十日
2015年11月二级心理咨询师培训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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